会所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具备出租会所的资格,乙方有意承租甲方的会所,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对象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会所出租给乙方,用于乙方经营或其他商业用途。
1.2 会所的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_______
面积:_______平方米
地址: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2 若乙方需延长租赁期限,应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支付相应的延期费用。
第三条 租金和支付方式
3.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3.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租金给甲方。
3.3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 使用权和用途限制
4.1 乙方享有会所的使用权,但不得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
4.2 乙方承诺在会所内经营的商业活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规定。
4.3 乙方不得在会所内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贩卖、生产、储存或使用违禁品等。
第五条 维护和维修责任
5.1 甲方负责保持会所的正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供水、供电、空调正常运行。
5.2 乙方应负责保管会所内的设备和物品,并妥善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维修或更换。
5.3 若因乙方过失导致会所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理费用。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在租赁期限内,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如在_______日内未能改正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变更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计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
8.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保留_______份,乙方保留_______份。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