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鉴于:
1. 甲方拥有一批装修设备,并有出租设备的合法权益;
2. 乙方有装修需求,愿意租赁甲方的装修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设备
1.1 甲方同意将下列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
(列举装修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等)
1.2 甲方应确保所出租的装修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具备正常使用的能力。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填写具体日期)止。
2.2 如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填写具体天数)向甲方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期使用。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填写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如每月/季度/年支付,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现金、转账等)
3.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租期内的全部装修设备。
第四条 设备保养和维修
4.1 乙方在使用装修设备时,应尽到妥善保管的责任,并确保设备在合理使用范围内不受损坏。
4.2 如设备有损坏或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采取维修措施。
第五条 设备的归还
5.1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所租赁的设备归还甲方。
5.2 如乙方未按时归还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为租金的(填写具体百分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租给乙方设备,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租金。
6.2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