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庄竹屋出租合同范本

本合同由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旨在规定甲方向乙方出租农庄竹屋的相关事项:
一、出租物及价格:
1.出租物:甲方同意将位于(具体地址)的农庄竹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包括竹屋内的家具、电器、厨房用具等。
2.价格:租金为每月(或每天)人民币(具体金额),乙方需按月(或按日)支付租金,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支付方式详述)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具体日期起始日)至(具体日期终止日)。
2.若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需提前(具体天数)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同意。
三、租赁押金:
1.乙方需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押金人民币(具体金额)给甲方作为保证金。
2.在租赁合同期满、无欠款、无损坏、无遗失等问题时,甲方将全额退还押金给乙方。
四、居住规定:
1.乙方须妥善保管农庄竹屋内的设施设备和家具,不得私自搬动、损坏或带离农庄竹屋。
2.乙方不得将农庄竹屋用于非法活动,且应遵守农庄的相关规定和公共秩序,不得干扰农庄其他住户及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及工作。
3.乙方应对农庄竹屋进行定期清洁,并保持居住环境整洁、卫生。
五、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如有农庄竹屋内物品损坏或故障,在乙方向甲方报告后,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2.若因乙方过失导致农庄竹屋设施损坏或损失,乙方需承担相应的修复或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押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
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转租农庄竹屋或将农庄竹屋用于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协商补充或修改。
3.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以书面形式解除。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