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商铺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就甲方拥有的温泉商铺进行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资产描述
甲方拥有位于(商铺所在地址)的温泉商铺,该商铺面积为(商铺面积),现将该温泉商铺及其一切附属设备、设施、品牌等资产转让给乙方。具体资产列表如下:
1. 温泉商铺面积:
2. 温泉设施及设备清单:
3. 品牌名称及商标权益:
4. 其他附属设备、设施或权益(如有):
第二条 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1.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合写)整,甲方同意以如下方式支付:
(1)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转让价格的(百分之)作为定金。
(2)乙方应当在接受所有权并完成过户手续后的第(X)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支付给甲方。
2. 乙方应当在收到转让资产之后,对转让资产进行验收,如有任何瑕疵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条 过户手续
1. 甲方应负责办理温泉商铺的过户手续,并承担过户费用。
2. 乙方应提供办理过户所需的材料,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3. 温泉商铺的所有权正式转移给乙方后,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 保密条款
1.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各自的商业秘密保密,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不得将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2. 如因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2. 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