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一事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信息
1. 车辆型号:【车辆型号】
2. 车牌号:【车牌号】
3. 车辆颜色:【车辆颜色】
4. 发动机号码:【发动机号码】
5. 车架号:【车架号】
6. 使用性质:【使用性质】
7. 车身状况:【车身状况】
8. 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租赁时长】天)
第二条 租金及押金
1. 租金:乙方按照每天【租金金额】元的价格支付租金,共计【租金总额】元。
2. 押金:乙方在租赁开始前支付押金【押金金额】元。在乙方按时将车辆归还并符合租赁合同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将于归还车辆时退还押金给乙方。
3. 乙方支付租金及押金的方式:【支付方式】。
第三条 使用要求
1.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合理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和结构。
2. 乙方应合理保管车辆,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不得擅自进行改装,以免损坏。
3. 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将车辆准时归还给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未按要求支付押金,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擅自改变车辆用途,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3. 若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若乙方未按时归还车辆或将车辆归还时发现有损坏,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延长租赁期限直到车辆修复完毕。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 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车辆是经过正规检测合格的,但不承担因使用车辆所引起的任何意外事故、损失和责任。
2. 甲方不承担车辆使用期间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以及违章罚款等费用,这些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自动解除。
2. 甲方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证明车辆存在重大故障或严重损坏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3.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如实履行并解决各自的权益和责任问题。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