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空地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出租方名称/个人姓名)
乙方(承租方):(承租方名称/个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拟将其位于(出租地具体地址)的顶楼空地出租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出租地
出租方同意将其位于(出租地具体地址)的顶楼空地,面积约为(出租地面积)平方米,出租给承租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第三条 租金
1. 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租金,每月支付租金,租金为人民币(租金金额)元整,应当在每月的(每月租期日)前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支付账户。
2. 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逾期支付租金的,每日按照应付款项金额的1%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使用目的
承租方承诺将租赁空地仅用于(使用目的),不得将其转租、转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再进行出租。
第五条 使用权益
1. 租赁期内,所有权归属于出租方,承租方享有合法合理的使用权益。
2. 承租方应对租赁空地进行合理使用和保护,保证租赁空地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如造成租赁空地损坏或遗失,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六条 维护和维修责任
1. 出租方应对租赁空地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租赁空地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 承租方有义务按时缴纳所租赁空地的相关使用费用和维护保养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违约金金额)元整。
2. 若承租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出租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以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 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其他协商,则自动终止。
2. 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可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附加的其他条款,可按照双方需求进行添加或者删除)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涉及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