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寄卖合同
甲方(寄卖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寄卖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汽车所有权人,拥有车辆如下:
车辆牌照号码:
车辆型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现甲方将该车辆委托寄卖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将车辆委托乙方进行寄卖销售,并享有该车辆销售所得的权益。
2. 乙方有权对委托车辆进行市场评估,并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出售车辆。
第二条 委托期限
1. 委托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有权将车辆进行降价销售,但需提前告知甲方。
第三条 委托价格
1. 委托价格为____________元整。
2. 如乙方在委托期限内无法出售车辆,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商议调整委托价格或延长委托期限。
第四条 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1.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交纳委托服务费,金额为委托价格的______%。
2. 乙方在成功出售车辆后,应将出售车辆价格与委托服务费进行结算,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
第五条 汽车违章和事故处理
1. 委托期间,车辆发生违章或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2. 如果因为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发生违章或事故,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保管义务
1. 乙方应妥善保管委托车辆,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车辆的安全。
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他人使用或出售。
第七条 合同终止
1.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委托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2. 委托解除后,乙方应及时归还车辆给甲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律。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的附加文件与补充条款,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寄卖人): 乙方(寄卖机构):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