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住房合同
出租方(宾馆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承租方(租客姓名):______
地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鉴于出租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宾馆客房出租给承租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品
出租方将位于宾馆的客房(以下简称“房间”)出租给承租方,房间号为______,用途为居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如需延长租期,请承租方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______人民币每天,共计______人民币。租金包含以下费用:房费、水电费和基本设施使用费。
2.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在入住时,需一次性支付全款。
第四条 押金
1.承租方需在入住前支付押金,金额为______人民币,用以保证在租赁期满后租客无欠款、房间无损坏、设备设施完好。
2.如租客违约或造成房间损坏,所支付的押金将扣除相应费用。
第五条 入住须知
1.入住时,请承租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填写入住登记表。
2.承租方需按照宾馆规定的入住时间办理入住手续。
3.入住期间,请遵守宾馆规定,保持良好的住宿环境和安全秩序。
第六条 房间维护与保养
1.承租方需爱护并合理使用房间内的设备设施。
2.承租方需妥善保管好所租房间的物品。若有遗失或损坏,需按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第七条 租赁解除
1.租赁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如有需要可继续租赁;若不再续租,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2.在租赁期内,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通知后仍不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承租方不得将所租房间转租他人或进行商业用途。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