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器具改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工厂器具交由乙方进行改装,并达到约定的功能和技术要求。双方一致同意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条 改装内容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工厂器具进行改装、升级或其它相应处理,以便符合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具体改装内容如下:
(详细描述改装内容)
第三条 改装期限
本次工厂器具改装的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提供的改装服务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自乙方交付改装后的工厂器具之日起,保修期为(具体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如发现改装所带来的问题,乙方将承担免费修理或更换相应配件的责任。
第五条 支付方式及金额
甲方应按以下支付方式支付改装费用:
(详细描述支付方式及金额)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期完成,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