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基地承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出租方名称)
乙方(承租方):(承租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养殖基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基地的信息
1.甲方同意将具体地址为(养殖基地地址)的养殖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2.基地面积:(具体面积),具体地理位置见附件。
第二条 出租期限及租金
1.本合同自(合同起始日期)起生效,至(合同终止日期)止,共计(合同期限)个月。
2.乙方每月支付租金为(具体金额),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
3.甲方同意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双方一致同意继续合作,可以签订新的合同。
第三条 租赁用途
1.乙方承租基地用于养殖目的,具体养殖品种为(具体养殖品种)。
2.乙方承诺保证在租赁期内,以合理、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养殖活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养殖登记、养殖环境保护等工作。
第四条 基地管理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基地的基础设施和必要的养殖器具等。
2.甲方负责维护基地的基础设施和养殖器具等,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乙方在使用基地期间,需要保证将基地及其设施、器具等物品保持完好,并遵守基地管理规定,不得对基地造成损坏。
4.如乙方对基地的设施、器具等造成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五条 合同违约责任
1.如甲乙方当事人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条款,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承担赔偿责任等。
2.如甲乙方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旦签订,即表示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已经充分理解,并愿意履行合同义务。
4.其他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或修改本合同。
甲方(出租方):签名:
日期:
乙方(承租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