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定制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乙方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甲方需要定制一套【产品名称】,乙方具备相应的定制能力,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产品
1.1 甲方定制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详细描述,如材质、颜色、尺寸、风格等要求】。
1.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制作定制产品。
第二条 确认与支付
2.1 甲方在签署合同时,应支付定制产品的款项,总金额为【定制产品总金额】人民币。
2.2 甲方将支付款项方式如下(选择一项或多项):
(1)现金支付:甲方应在【支付期限】前将款项支付给乙方;
(2)银行汇款:甲方应在【支付期限】前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3 如甲方不按时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制作,并要求甲方补足款项。
第三条 交付与验收
3.1 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定制产品交付给甲方,同时提供相关的使用说明和保养建议。
3.2 甲方应在收到产品后立即进行验收,如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或与约定不符的地方,应当在【验收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负责及时处理。
第四条 知识产权
4.1 定制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于乙方所有。
4.2 甲方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使用乙方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乙方未能按时交付产品或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退款或重新制作。
5.3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或未能提供清晰详细的产品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该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