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订购合同
甲方(销售方):
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购买方):
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具备销售农机的资质和能力,乙方有意购买农机,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描述
1.1 甲方将向乙方出售以下农机(具体型号和规格请在后续附件中详细描述):
(1)农机A:
(2)农机B:
(3)农机C:
1.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农机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对农机的质量负责。
第二条 价格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价格购买农机:
(1)农机A单价:
(2)农机B单价:
(3)农机C单价:
2.2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购机款项:
(1)在订购农机时,乙方应付定金(定金金额请在后续具体约定中注明);
(2)乙方应在收到农机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2.3 乙方逾期未支付款项的,应按照未支付款项的1%每日计算的利息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三条 交付与验收
3.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将农机交付给乙方。
3.2 乙方应在收到农机后,及时进行验收。如有发现质量问题或与约定不符之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处理或退货。
第四条 保修条款
4.1 甲方对农机提供以下的保修服务:
(1)保修期:自农机交付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
(2)保修范围: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损坏等问题;
(3)保修方式:乙方发现农机问题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甲方将负责维修或更换。
4.2 以下情况将不在保修范围内:
(1)乙方未正常使用和保养农机导致的故障;
(2)乙方擅自拆卸或修理农机导致的故障;
(3)乙方不当操作或使用不当导致的故障;
(4)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故障。
第五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均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合同的解除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解除通知应提前30天发送至对方指定地址。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6.2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7.2 本合同的附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