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设备购销合同
甲方(销售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号码)
乙方(购买方):(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生产和销售的肥料设备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设备信息
1.1 甲方将提供的设备信息如下: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所属技术文件:
生产周期:
运输方式和费用:
1.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详细了解并接受上述设备信息,并确认该设备完全符合乙方的需要和要求。
第二条 交付和验收
2.1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生产周期,按时制造出乙方所购买的设备,并根据约定的运输方式将设备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2.2 乙方应在收到设备后进行验收。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或与约定不符,乙方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甲方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
2.3 设备的验收标准以甲方所属的技术文件为准。乙方在验收设备时,应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并填写验收报告。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设备总价的30%作为定金。
3.2 设备在交付并经过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备总价的70%作为尾款。
3.3 所有款项应以人民币支付,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支付。
第四条 保修期和售后服务
4.1 设备的保修期为(保修期限),从设备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2 在保修期内,若设备出现由于制造、质量等问题导致的故障,甲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设备零部件。
4.3 在保修期外,如需维修,乙方需承担修理和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4.4 保修期过后,甲方应继续提供设备的售后服务,包括提供设备的技术咨询和维修支持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的生产周期制造设备或未按时交付设备,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款项或未按时接受设备交付,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6.2 若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七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双方履行完毕所有义务。
7.2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协议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销售方):(签字) 乙方(购买方):(签字)
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日期:(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