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鱼塘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出租方姓名/单位)
地址:(出租方地址)
联系电话:(出租方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承租方姓名/单位)
地址:(承租方地址)
联系电话:(承租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鱼塘的合法所有权人,愿将该鱼塘租给乙方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及使用权
1.1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位于(鱼塘所在地)的鱼塘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乙方须认真履行租赁合同及鱼塘管理规定,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共计(租赁期限年数)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以继续续签租赁合同。
2.2 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在提前终止的租赁期内,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详细描述租金的支付方式,如按年/季度/月支付,并注明具体金额)
3.2 租金应在每个周期的(支付时间)之前支付。
3.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租金以现金/银行转账等形式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保证金
4.1 乙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具体金额)。保证金届满后,如租赁期限履行完毕且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4.2 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将保证金中的违约金追加扣除,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使用规定
5.1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履行鱼塘管理规定。
5.2 乙方不得非法捕捞、破坏鱼塘生态环境,并保证不损坏鱼塘设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违反使用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6.2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租赁物或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租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
甲方(出租方):(签字) 乙方(承租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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