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融资租赁合同范本
本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
出租人(以下简称为“出租方”):
姓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以下简称为“承租方”):
姓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物
1.1 出租方向承租方出租煤矿设备(以下简称为“租赁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煤矿机械、输送设备、照明设备等。租赁物的详细描述见附件一。
1.2 承租方确认已对租赁物的品质和技术指标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同意以接受租赁物现状的方式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租期
2.1 租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之日止。
第三条 租金与支付
3.1 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
3.2 租金的支付方式为(请在以下选择一种填写):
(1)一次性支付:租金总额为 ___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分期支付:租金总额为 _________元,分为 _______期支付,每期租金为 _________元,首期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其余每期租金于每月(或每季度)的第 _________天支付。
3.3 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应当按逾期支付租金金额的 ____%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物的保管、使用和保险
4.1 承租方应妥善保管租赁物,防止遗失、损坏或被他人侵占。
4.2 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结构或损坏租赁物的外部标识等。
4.3 承租方应自行负责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承担由于使用不当或未按照说明书操作而导致的损坏或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用。
4.4 承租方应根据租赁物的类型和价值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租赁物免受意外损失。保险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并可以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
5.2 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承租方的支付能力,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按照协商结果调整本合同相关约定。
第六条 合同解除和返还租赁物
6.1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解除:
(1)租赁期限届满;
(2)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
(3)本合同其他约定的解除情况。
6.2 在本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将租赁物按原状返还给出租方。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就本合同的内容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租赁期限届满。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