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炭厂设备出售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编号]
甲方:[卖方名称]
乙方:[买方名称]
鉴于甲方是一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木炭厂,拥有以下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1.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规格型号]
数量:[数量]
2. 设备名称:[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规格型号]
数量:[数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关于设备出售的合同:
第一条 设备出售
1.1 甲方同意将上述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上述设备。双方均认可设备的品质和完好无损。
1.2 甲方应将设备交付给乙方,交付地点为:[交付地点]。具体交付日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交付天数]日内完成。
1.3 甲方自己承担设备的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
1.4 设备的所有权在设备全部交付给乙方后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 设备价格
2.1 设备总价为[设备总价]元人民币。
2.2 乙方同意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款期限]日内向甲方支付设备总价。
2.3 付款方式为:[付款方式]。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设备无法按时交付的,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按约定日期交付设备,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已支付的设备价款及其他由此产生的损失。
4.2 若乙方未按约定付款期限支付设备价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及其他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及相关的技术、商业信息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六条 合同终止
6.1 合同终止条件为:合同履行完毕,双方达成一致终止合同。
6.2 双方达成一致商议的其他事项也可导致合同的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第八条 合同生效和补充条款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