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名称】
乙方:【承租方名称】
鉴于:
1. 甲方是一家经营矿山租赁站业务的企业,具备经营租赁站业务的合法资格和能力;
2. 乙方希望租赁甲方的矿山租赁站,具备出租站资金和经营能力;
3.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本着互利互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矿山租赁站出租给乙方使用,该矿山租赁站位于【矿山租赁站详细地址】。
1.2 租赁期限为【租赁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1.3 租赁站的设备列表详见附件一《设备清单》,双方需共同确认。
第二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按照每【支付周期】支付租金给甲方。租金为【租金金额】/【支付周期】。
2.2 乙方应按照每【支付周期】的截止日期支付租金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 使用权和维护责任
3.1 甲方向乙方授予使用矿山租赁站的权利,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有权合法使用租赁站进行经营活动。
3.2 乙方有义务对租赁站进行维护、保养、修理,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2 若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本合同内容为双方商业秘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披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
第六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6.1 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2 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有权提前【提前通知期限】提前解除合同的意愿,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之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点: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