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木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承包甲方的伐木工程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甲方聘请乙方承揽指定地点的伐木工程,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如下:
(在此列出工程项目的详细范围和要求)
1.2 工程总量:
(在此列出工程的总数量或总面积)
二、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2.1 本合同的总价款为:
(在此列出合同总价款,可以明确标注是否包含税费)
2.2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在此列出结算方式,可以明确支付进度和分期付款的具体时间节点)
2.3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工程进度和质量报告,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款项。
三、工期和延期责任
3.1 工程开始日期:
(在此列出工程开始日期)
3.2 工程完成日期:
(在此列出工程完成日期,可以在此列出工期的具体要求和变更条件)
3.3 若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乙方应在延期发生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解释,并协商确定新的工期。若无法协商一致,乙方应赔偿甲方因延期所造成的损失。
四、质量和保修责任
4.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把控伐木工程的质量,并保障工程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4.2 若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
五、安全和环保责任
5.1 乙方应遵守工程施工安全和环保的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5.2 若因乙方违反安全和环保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环境受到污染,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
6.1 合同变更:
任何合同变更均需甲乙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确认后方可生效。
6.2 合同解除:
若甲乙双方发生重大违约或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应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赔偿因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
7.1 若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若协商无法解决,可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八、其他事项
(在此列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如违约责任、违约金、通知方式等)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