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地面维修合同

甲方:(出租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出租的房屋地面维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约定。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项目及范围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房屋地面的维修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地砖、地毯等维修工作。
第二条 维修责任
1. 乙方应自行负责所有地面维修工作,包括地砖的更换、地板的打磨或更换、地毯的清洁与更换等。
2. 乙方应确保维修工作具有合理的质量,并保证维修后的地面使用效果符合常规要求。
3. 如因乙方的维修不当导致房屋地面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因此产生的其它费用。
第三条 维修申请与作业
1. 乙方需提前向甲方递交书面维修申请,并注明维修的具体内容、时间以及所需材料等,由甲方审核后批准。
2. 维修作业期间,乙方应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其他房屋设施,以免损坏。
3. 维修作业完毕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进行的维修进行验收。如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做出修正,直至达到满意的效果为止。
第四条 维修费用
1. 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工人费等。
2. 如维修费用较高且超过了通常的消耗和磨损程度,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报备,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合理的费用承担方式。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地面维修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乙方的维修不当,导致其他房屋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终止
1. 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将地面维修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才能退还押金或结清相关费用。
2. 如乙方未按约定进行地面维修,并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履行,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争议解决,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 甲乙双方应互相保密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资料。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