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厂内脏包销合同

甲方(出售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经营屠宰厂,并拥有充足的内脏供应资源,乙方有意购买甲方的内脏产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脏包销合同,共同遵守并履行。
第一条 产品规格
1.1 内脏种类:(列出具体的内脏种类,如猪肝、牛心等)。
1.2 内脏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及卫生安全要求。
1.3 内脏数量:每次交付数量以双方实际协商确定为准。
第二条 产品价格
2.1 产品价格:双方约定的内脏产品价格为:(具体金额/斤、公斤、吨等计量单位)。
2.2 价格调整:按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产品价格,但应提前(具体的时间,如30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三条 交付方式
3.1 交货地点:(指定具体的交货地点,如甲方屠宰厂或乙方仓库等)。
3.2 交付时间:双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协商,并在每次交付前提前(具体的时间,如7天)书面通知对方。
3.3 交付方式:(如通过甲方自有车队运输、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等)。
第四条 交付检验
4.1 乙方有权对甲方交付的内脏产品进行质量及数量检验,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数量不足,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4.2 如经双方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数量不足,甲方应负责返还相应的货款或补足数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条 结算方式
5.1 结算周期:(具体的结算周期,如每月结算、每次交付后15天内结算等)。
5.2 结算方式:(如线下支付、电子支付等)。
5.3 结算账户:(乙方提供的收款方账户信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和地点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货款总额的(具体比例,如万分之一)。
6.3 如因天灾、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七条 保密条款
7.1 双方应对本合同相关信息及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7.2 如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附件:
(列明具体的附件,如产品质量检验标准、产品交付时间表等)。
甲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日期:(签订日期)
乙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