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门窗设备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拥有以下自用门窗设备:
(列出设备的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规格等)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上述自用门窗设备的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转让设备信息
1.1 甲方同意将上述自用门窗设备全部转让给乙方。
1.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自用门窗设备的转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 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
2.1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作为转让价款的金额为:(具体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2.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时间)内将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三条 过户手续
3.1 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自用门窗设备的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
3.2 过户手续完成后,自用门窗设备的所有权将正式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设备状况和保修
4.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对自用门窗设备的状况作如实陈述,乙方对此有知情权。
4.2 自用门窗设备转让后,乙方应自行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4.3 甲方不承担自用门窗设备的任何保修责任,转让后的设备不再享有任何保修期限。
第五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5.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5.3 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归还对方所有财产。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6.2 如发生本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转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