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车转让售卖合同

甲方:(转让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约定,以明确转让餐车的各项权利义务。
一、转让的餐车信息:
1. 餐车车牌号码:
2. 餐车品牌型号:
3. 餐车使用年限:
4. 餐车购买价格:
5. 餐车现有设备:
6. 餐车的其他特殊情况:
二、转让条件:
1. 甲方声明餐车系其所有,并无任何其他担保,保证餐车无质量问题;
2. 餐车将在签订合同后交付乙方,甲方应保证餐车在交付之前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如需进行改动应与乙方协商一致;
3. 甲方应当将餐车转让所需的相关手续和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餐车行驶证、餐车营业执照等)办妥,并向乙方提供;
4. 乙方应当在收到餐车后立即进行验收,确认餐车的品质无问题,否则应当在验收后三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
5. 乙方应当自行办理将餐车的所有权过户到其名下的手续,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三、餐车价格及支付方式:
1. 餐车转让的总价款为 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 元;乙方应当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____ 天内将该款项支付给甲方;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当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等形式支付。
四、违约责任:
1. 甲方如未按照约定办妥餐车过户手续,或提供虚假资料,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转让款项;
2. 乙方如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转让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双方协商处理;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餐车过户完成之日起算。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