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种植收购合同
甲方:(种植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收购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具备种植某种作物的技术和种植基地,乙方有意向收购该种作物的全部产量,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种类
本合同为定向种植收购合同。
第二条 种植作物信息
甲方将在其种植基地种植(作物名称),具体面积为(种植面积),预计种植时间为(起始时间至结束时间)。
第三条 作物购买数量和价格
甲方保证,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面积种植作物,并保证作物的产量达到预期水平。乙方按照甲方种植基地的实际产量,以每公斤(或每吨)的价格购买作物。
第四条 作物质量要求
甲方必须确保所种植的作物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保证作物的质量和安全性,以保证乙方购买的作物符合市场需求。
第五条 作物交付和质量检验
1. 甲方应在作物成熟后及时将作物交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仓库或加工厂。
2. 乙方有权对交付的作物进行质量检验,如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3. 作物的交付由甲方承担运输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乙方将按照交付的作物数量、质量和单价,于收货后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款项。付款方式为(电汇/现金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对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违约的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的,依法确定。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种植作物或交付作物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与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