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务派遣用工合同
甲方:(用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乙方:(派遣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
鉴于:
1. 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有人力资源需求;
2. 乙方具备提供劳务派遣的能力;
3.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服务内容
1. 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提供合适的劳务派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业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 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选拔及培训,并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 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薪酬发放、福利待遇等相关工作。
4.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期限按照甲方的需求确定,乙方负责人事变动的及时通知。
二、派遣费用
1. 甲方按照每位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单位的工作日数和劳务派遣合同约定的薪酬标准,支付派遣费用给乙方。
2. 派遣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劳动保障
1. 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保障工作,确保劳务派遣人员权益得到保障。
2. 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及时解决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的问题和纠纷。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具体日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到期前的(具体天数)内,双方可书面协商续签合同。
五、保密条款
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要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向其他人员披露。
六、违约责任
1. 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八、附则
1. 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中未约定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