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租位于[房屋地址]的房产,订立如下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信息
甲方将上述房屋出租给乙方,房屋的基本信息如下:
1. 房屋位置:[房屋地址]
2. 房屋面积:[房屋面积]平方米
3. 房屋结构及装修情况:[房屋结构及装修情况]
4. 房屋用途:[房屋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合同租期],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乙方在租期届满前三十日内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的,双方可以续签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1. 租金金额为:[租金金额]元/月,共计[租金周期]。租金由乙方按月支付,每月最迟在[付款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 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按照逾期天数收取相应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租金金额的[违约金比例]。
3. 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保证金
租赁期开始之前,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保证金金额]元。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并确定没有其它费用未支付的情况下,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退房通知书之日起[保证金退还期限]内退还保证金。
第五条 房屋用途与管理
1. 乙方承诺仅限自住,不得将房屋转租、借给他人使用,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房屋租赁约定,正确使用和保管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
3. 乙方应妥善保管好房屋内的水、电、气等公共设备和用品,不得擅自拆卸、损坏或改动。
第六条 房屋维修与返还
1. 在租赁期限内,因非人为因素导致房屋设施损坏需要维修的,甲方负责维修。
2. 在乙方违反租赁约定或因乙方过错造成房屋设施损坏需要维修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3. 如乙方在合同履行期满后不再续租,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租赁期届满[退房提前通知天数]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并将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归还给甲方。
第七条 解除合同
1. 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经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
2. 出现下述情况时,任何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 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继续居住并影响产品正常使用的;
b. 房屋产权发生变更;
c. 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租赁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