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遵守,共同监督。
一、合同目的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建筑物及周边环境的卫生与清洁。
二、工作内容和标准
1. 甲方提供垃圾清运的具体地址、清运时间、清运量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量进行垃圾清运工作,并确保清运后的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和处置。
3. 垃圾清运的标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确保清运区域的卫生和环境。
三、工作周期和付款方式
1. 合同的工作周期为自(具体日期)起至(具体日期)止。
2.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清运费用,结算方式为(具体结算方式)。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清运费用,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补偿乙方因此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费用、律师费用等。
2. 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垃圾清运工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解除合同
1. 若甲方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约定解除期限,并支付已完成的垃圾清运费用。
2. 若乙方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约定解除期限,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尚未完成的清运费用。
六、保密条款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应当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七、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附则
1.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签字:____ 年 __ 月 __ 日
乙方(承接方):_________
签字:____ 年 __ 月 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