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包车出租业务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拥有相关车辆资源,愿意将车辆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 出租方同意出租以下车辆给承租方使用: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车牌号:
车辆颜色:
车辆座位数:
车辆产地: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行驶证号码:
1.2 出租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 使用条件
2.1 承租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效的驾驶证;
(2)具备安全驾驶技能;
(3)无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4)不得擅自转租、转借车辆。
2.2 承租方应妥善保管车辆,不得私自改装车辆,如因承租方的过失导致车辆遭受损坏或丢失,承租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费用支付
3.1 承租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1)租金总额:XXXX元;
(2)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银行转账等);
(3)支付时间: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全部租金;
3.2 如果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四条 保险责任
4.1 出租方应负责为车辆购买相应的商业保险,并保证保险在有效期内。
4.2 承租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1)在驾驶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
(2)妥善保护车辆,防止车辆遭受损坏或丢失;
(3)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出租方,并配合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如果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借车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争议应提交给出租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出租期限。
7.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