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救援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就拖车救援业务需要,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出租车辆的描述
1.1 甲方同意将以下车辆出租给乙方:
车辆牌号:
车辆品牌:
车辆类型:
1.2 车辆状态:车辆经过检修,保证在出租前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能够满足乙方的需求。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开始日期:
2.2 租赁结束日期:
2.3 如需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总额为:(具体金额)
3.2 乙方应在租赁开始前支付全部租金。
3.3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现金支付。
第四条 保证金
4.1 乙方应在租赁开始前支付给甲方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具体金额)。
4.2 若乙方在租赁期限结束后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 使用规定
5.1 乙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合法、合规地使用车辆。
5.2 乙方不得将车辆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如乙方需进行拖车救援服务,应与甲方协商并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六条 车辆维修及保养
6.1 甲方负责车辆的常规维护和保养工作。
6.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损坏,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第七条 车辆保险
7.1 甲方应为车辆购买必要的保险,并保证保险有效。
7.2 如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保险理赔。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保证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车辆,并不退还已支付的租金或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8.2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车辆或发生对车辆造成损坏的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和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达成一致并无其他纠纷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9.2 如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甲乙双方还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
签字: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