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教育基地名称】
乙方:【看护人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教育基地进行看护工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根据需要,甲方雇佣乙方为甲方教育基地的看护人员,负责对教育基地内的学员进行看护和照料工作,确保学员的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将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负责以下工作内容:
1. 监督和保护学员,确保学员的安全;
2. 确保学员在教育基地内的起居、用餐、作息等方面按照规定进行;
3. 协助教师进行学生管理和课堂秩序维护;
4. 定期向教育基地负责人和家长报告学员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报酬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安排,保证每天工作时间为【具体时间】,每周工作日为【具体天数】,并在需要时愿意加班;
2. 乙方的工资按【具体方式】支付,具体标准为【具体金额】;
3. 乙方工作期间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和带薪年假。
第四条 保密责任
乙方在服务期间将接触到甲方教育基地的各种机密和敏感信息,乙方应严格遵守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任何与甲方教育基地有关的信息,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起始日期为【具体时间】,结束日期为【具体时间】。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是否续签合同。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 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故意误导甲方;
b) 擅离职守或无故缺勤超过【具体次数】次;
c) 影响学员安全或扰乱教育基地秩序;
d) 其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道德的行为。
2. 甲方有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具体天数】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有)。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