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汽管网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鉴于甲方拥有并运营一套完善的蒸汽管网系统,并有意将该系统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内容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蒸汽管网系统以及相关设备、技术秘密、人员等全部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内容详见附件《蒸汽管网清单》。
第二条 转让价款
1. 乙方支付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30%作为定金,剩余的70%应在乙方收到相关转让文件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3. 所有转让款项均应以人民币的形式支付,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转让手续
1.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蒸汽管网转让清单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验收。如有争议,应在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提供解决方案后十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
2. 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转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蒸汽管网相关许可证、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
第四条 保证与承诺
1. 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蒸汽管网系统系由其合法拥有,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或第三方权益。如有任何第三方对转让内容提出异议,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转让文件真实、有效,并承诺不对该系统进行异地复制、倒卖或以其他方式传播。
第五条 保密义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一律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如一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或未履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每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直至履行完毕。
2.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七条 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甲方向乙方提供转让文件之日起三个月。
2.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未经双方续签,视为自动终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事项
除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外,双方还可以就合同的具体事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并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备案由双方共同负责。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