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现场设备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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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同意将所拥有的工地现场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设备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工地现场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具体设备清单如下:
(在合同中详细列出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为(具体日期),共计(具体天数)天。
2. 如乙方需延长租赁期限,应提前(具体天数)天向甲方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延长。
第三条 租金和付款方式
1.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2. 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租金的(具体金额)%作为押金,剩余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开始前(具体日期)之前全额支付。
3. 如乙方在租赁期内需要继续使用设备,应按协议续租,并按约定付清相应的租金。
第四条 设备保管和维护
1.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出租的设备,注意安全使用,如发生设备损坏或丢失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2. 乙方应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如发生设备故障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协商解决办法。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租金,并可以解除合同,收回设备,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失。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未按时提供设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租金,并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