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房自持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出租方的姓名/名称)
乙方(承租方):(承租方的姓名/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上海市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优势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同意将其所有权的上海市新房交由乙方使用,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
1.1 房屋地址:(房屋详细地址)
1.2 房屋面积:(房屋面积,单位:平方米)
1.3 房屋用途:(居住/办公/商业等)
1.4 房屋配置:(对房屋内部设施、家具电器等作出详细描述)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起始日期:(起始日期)
2.2 租赁终止日期:(终止日期)
2.3 租赁期限:(具体的租赁期限,以月为单位)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总额:(每月租金总额,以人民币计算)
3.2 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按季度/按年支付)
3.3 租金支付日期:(每月/每季度/每年的几号)
3.4 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其他方式)
3.5 租金逾期支付:如果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租金,并按规定享有乙方的违约金。
第四条 使用权及维护义务
4.1 甲方保证其所租赁的房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无法合法出租或使用的情况。
4.2 乙方享有合法使用房屋的权利,并拥有合理的私人生活和财物安全。
4.3 乙方应当准时支付租金,并按照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给第三方。
4.4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房屋及内部设施,不得进行任何损坏、破坏或非法改造。
4.5 乙方应当对房屋内外的公共环境和卫生进行维护和清洁,保持良好的住房环境。
第五条 房屋维修和损坏处理
5.1 甲方负责房屋的大修和重要设施的维护,乙方负责日常的小修。
5.2 如果房屋因乙方的过失、疏忽或故意行为损坏,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5.3 如果房屋需要进行大修,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费用分担问题。
第六条 合同解除和违约处理
6.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
6.2 在租赁期限内,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合同剩余期限内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6.3 如果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7.2 为了避免纠纷,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方。
7.3 本合同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7.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甲方签字)
乙方(承租方):(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