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门面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人):(出租人姓名/名称)
乙方(承租人):(承租人姓名/名称)
鉴于:
甲方是个人注册经营的商户,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拟将其经营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同意租用甲方的门面,并承诺按照本合同规定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出租门面的地址及面积
1.1 出租门面的地址:(详细地址)
1.2 出租门面的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2 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之前有意继续租赁,则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前(提前多少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在七日内双方另行协商续租合同的具体条款。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金额:(数字大写)人民币/月。
3.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每个月的(具体日期)前将当月租金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
3.3 若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支付的租金,并按照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第四条 使用规定
4.1 乙方有权利将租赁的门面用于经营目的,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规范经营行为。
4.2 乙方承诺不将门面用于非法经营行为,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得因自身行为导致甲方门面产生损坏、破坏等问题。
4.3 乙方有权在门面内进行必要的装修和货物摆放,但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遵守相关规定。
4.4 乙方应对门面进行日常清洁和保养,并自行承担因乙方使用所导致的门面损坏、破坏等费用。
第五条 房屋维修
5.1 租赁期内,如出现门面屋顶漏水、电路故障等以及其他由甲方负责维修的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解决。
5.2 如因乙方违反使用规定,导致门面损坏、破坏等情况,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第六条 合同解除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2 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门面:
(1)利用门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或转让门面给他人使用;
(3)不按照约定使用门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
第七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7.2 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补充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成立,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出租人签字/单位盖章) (承租人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