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聘用演员拍摄合同
甲方:(公司/机构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公司/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乙方:(演员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鉴于甲方欲招聘乙方作为演员参与拍摄项目,并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演员,参与甲方所策划和组织的拍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参加项目的拍摄工作。
2. 乙方承诺在拍摄期间全力配合并积极参与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台词学习、角色表演等工作。
第三条 工作时间与地点
1. 乙方应根据项目的拍摄计划,按照甲方的安排,准时到达拍摄现场。
2. 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摄时间调整或取消,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尽量避免对乙方造成不合理损失。
第四条 薪资与待遇
1. 乙方为参与项目拍摄所获报酬,根据双方约定进行支付。
2. 乙方应按时提交相应发票或结算单据,以便甲方按约支付报酬。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乙方应对与拍摄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剧本、台词、拍摄场地等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2.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拍摄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拍摄结束。
2. 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仍继续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