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设备维修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维修方)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自愿将其门窗设备的维修工作委托给乙方,并对双方在维修过程中的权益作出明确的约定,特订立本合同。双方遵守合同各项条款,共同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 服务内容
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门窗设备的维修工作。
2. 维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的擦洗、紧固、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等。
二、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根据具体维修项目而定,双方在确定维修范围后再行商议。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维修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维修费用给乙方。
三、 工作时间和地点
1. 工作时间:维修工作的时间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2. 工作地点:维修工作地点为甲方门窗设备所在的位置。
四、 维修责任和保证
1. 乙方应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维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维修证明或相关维修记录,确保维修项目的可追溯性。
3. 若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必需的维修项目,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商讨,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维修。
4. 若因乙方的过失导致维修工作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重新维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五、 终止合同
1. 终止合同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一周,并说明终止的原因。
2. 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协商处理已经进行的维修工作的费用支付问题。
六、 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当违约方未能履行约定的责任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
七、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合同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执行。
2. 对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协商达成一致,并补充签订变更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