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销售结算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销售结算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向乙方销售建材产品,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提供的建材产品,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二条:建材产品
1. 建材产品:具体建材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等详细信息,以甲方提供的产品清单为准。
2. 质量要求:乙方同意按照**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来采购建材产品。
3. 接收验收:乙方在收到建材产品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接收证明。
第三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为(具体时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求合理安排产品的生产和交付。
2. 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具体地点)。
第四条:结算方式
1. 货款金额: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建材产品单价和数量,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货款金额。
2. 结算方式:乙方应在收到建材产品后,根据甲方提供的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及时结算货款。乙方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进行支付:
(1) 电汇方式:乙方应在收到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后的指定日期内,将货款通过电汇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支票方式:乙方应在收到发票或其他财务凭证后的指定日期内,将货款通过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支票抬头为甲方公司名称)。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数量、质量交付建材产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待双方商议)。
2. 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方式支付货款,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待双方商议)。
第六条:知识产权保护
1. 甲方在销售建材产品过程中应保护知识产权,确保所提供的建材产品无侵权行为。
2. 如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建材产品过程中发生侵权行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1. 本合同因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属地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