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租赁押金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车牌信息
甲方同意将以下车牌租赁给乙方使用:
车牌号码:
车辆型号:
车身颜色:
车辆识别代号:
第二条 租金及押金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车牌租金,租金金额为每(年/月/天)人民币(大写);
2.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车牌押金,押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押金在合同期满且乙方按时返还车牌时,将全额退还给乙方;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1)车牌丢失或损坏,每个车牌扣除人民币(大写);
(2)车辆未按时归还,每天扣除人民币(大写);
(3)其他需要扣除的费用,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协商确定。
第三条 使用时间及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应按约定将车牌归还给甲方,如乙方未按时归还,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责任,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每天违约金为人民币(大写);
3.乙方在使用车牌过程中应当遵守**和地方的交通法规,如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发生违章记录或事故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四条 协议变更及终止
1.任何一方希望变更合同内容,应提前(天/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2.合同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的情况,影响了正常履行合同的,双方可相互协商解决或提前终止合同。
第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协商;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的传真件和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