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摊位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人):
姓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姓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拥有港口摊位的权利人,乙方有意租用该摊位,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出租合同:
第一条 出租摊位的描述
甲方将位于港口的摊位(以下简称“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摊位的具**置和面积如下:
位置:
面积: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共计(租赁期限)个月。租赁期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可续签或另行协商。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方式:
租金金额:
支付日期: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日期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如逾期支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或解除合同。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a)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将摊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b)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维护或修缮摊位,造成乙方无法正常使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2. 乙方违约责任:
a)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b) 如果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摊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 使用规定
1. 乙方在使用摊位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a) 不得擅自改动摊位结构或摊位周围环境;
b) 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c) 不得损坏或污染摊位及周围环境;
d) 其他双方约定的使用规定。
2. 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或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对摊位及周围环境造成损害,如乙方未能按照要求纠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解除
1. 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 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如双方续签或另行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提前(提前通知天数)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终止或补充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 本合同的解释、效力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