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椅转让家用合同
甲方(转让人):
(以下称为甲方)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人):
(以下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一批桌椅,并愿意将其转让给乙方,并且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物品描述
1.1 甲方同意将以下桌椅转让给乙方:
(1)品牌:
(2)型号:
(3)数量:
(4)其他特殊要求:
1.2 甲方保证上述桌椅是合法、完整、正常使用且无任何抵押或法律纠纷的。
第二条 交付和接收
2.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桌椅交付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转让凭证。
2.2 乙方应当自行前往甲方指定的地点接收桌椅,并在接收时核对数量和状态,确认无误后签字。
第三条 转让价款
3.1 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桌椅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人民币小写)___元。
3.2 乙方应当在桌椅交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3.3 支付方式:(选择一种)(1)现金支付(2)银行转账(3)其他支付方式:
第四条 桌椅的权利和义务
4.1 自桌椅交付之日起,桌椅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对桌椅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和处置权。
4.2 甲方保证桌椅转让时的所有权清晰且无任何纠纷,如有异议产生,由甲方负责解决。
4.3 乙方应妥善保管桌椅,并按照正常使用和维护桌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使用桌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桌椅交付给乙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让价款的百分之十。
5.2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让价款的百分之十。
5.3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诉讼和仲裁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桌椅交付完毕且甲乙双方完成所有权转移手续时终止。
6.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凭证、付款凭证、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6.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律。
7.2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