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塑作品制作合同
甲方:(公司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个人姓名/公司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制作一件泥塑作品,双方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及交付标准,以遵守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作品说明:
1.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制作一件泥塑作品,作品内容、尺寸、形态需双方共同确定,并写入附件(参考图纸、照片等)。
2.作品的设计、构思、制作工艺等细节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予以合理调整。
3.双方共同确认后,作品制作进程不得随意更改或停止,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交付标准:
1.乙方制作的泥塑作品应保证质量优良,符合行业标准且与双方确认的样品一致。
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交付完成的作品,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甲方对作品的质量、工艺进行严格验收,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提出,并要求乙方予以解决。
三、报酬及付款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制作泥塑作品的报酬为(具体金额),乙方应在作品交付前收到全额报酬。
2.报酬支付方式:(如银行汇款、现金支付等)。
四、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所制作的泥塑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属乙方所有。
2.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展览、销售等。
3.甲方如需使用作品进行展示、宣传等用途,应与乙方进行另行协商,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报酬或提供所需材料、文件等,导致乙方无法按时交付作品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时交付作品或制作的作品不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作品交付并结清报酬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