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坑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明确双方在矿坑租赁事宜上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租赁矿坑基本信息
1.1 甲方现为该矿坑的合法拥有者,并具有出租的权利。
1.2 矿坑名称:
1.3 矿坑位置:
1.4 矿权证号/矿业权证书号:
1.5 矿坑面积:
1.6 矿坑资源种类:
1.7 租赁期限: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之日止。
2.2 续租: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金额:(人民币大写)每年(或每月、每日)租金(人民币小写)。
3.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租赁期限付款次数为标准,在租期内定期支付租金。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租金:
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
支付账户:
第四条 矿坑使用及管理
4.1 乙方在租赁期内有权合理使用矿坑,并保证合法、合规的开展矿业活动。
4.2 乙方应负责矿坑的管理和保护,保证矿坑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
4.3 乙方应对矿坑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缮,保持矿坑的完好。
4.4 乙方应提供矿业活动相关的证照和手续,遵守**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规程,保证矿业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并可以解除本合同。
5.3 如乙方未履行矿坑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导致矿坑受损或发生其他问题,乙方应负责赔偿。
5.4 如甲方未履行提供矿坑的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损失赔偿,并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本合同的内容及签订过程中涉及到的商业和技术资料,双方应予以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披露。
6.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双方对履行合同所获悉的有关对方商业和技术的保密义务继续存在。
第七条 解决争议
7.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事项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签署补充合同。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