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出租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方是合法拥有一辆宝马汽车的所有权并具备相应的使用权和出租资质的个人/公司;
乙方希望租赁甲方所拥有的宝马汽车,并能够合法使用;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宝马汽车(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期
本次租赁的起始日期为:年 月 日,终止日期为:年 月 日。租赁期间最短不得少于一个月。乙方在租期届满前3天提出是否继续租赁或者终止租赁的意向。
第三条 租金
1. 乙方同意支付租金作为对租赁物的使用权费用。租金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2. 租金金额为(具体金额)人民币。
3. 乙方应在每月租赁期届满日之前,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第四条 使用限制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应对租赁物保持良好的使用和保养,并确保其无违章行为。
2.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用于非法用途,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不得将租赁物用于竞赛、赛车、拉客、教练、考试等商业用途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 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期间内的车辆保险、年检以及相关维修费用。
第五条 保证金
1. 乙方同意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甲方作为保证金。
2. 租赁期届满且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证金将在租赁期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3.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作为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2. 若乙方违反使用限制第四条的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其他相应赔偿。
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需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或解除协议。
2.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